兩年前Discovery頻道曾播出一系列的「私酒大鬥法」,觀眾從影集中得以窺探即使在不久前的美國,民間依舊熱衷自製烈酒,活脫脫就是二百年前私釀的重現。另外一部我忘記名稱的影集中,美國德州Balcones酒廠的奇普塔特(Chip Tate)帶著自行釀製的威士忌,隻身勇闖二○一一年倫敦威士忌烈酒展,在一派「品味人士」之中,穿著T恤和吊帶牛仔工作褲、留一部大鬍子的奇普顯得格格不入,而帶去的「月光酒」與現場陳列的熟成烈酒比較,透明的酒色同樣不太受到關愛。但短短數年間,美國的工藝酒廠一飛衝天,在全球最大的烈酒市場裡,各種嶄新的實驗酒款形成一股新浪潮,叫人眼花撩亂之外,也成為釀製者大展身手的聖地。
一九八二年成立於陽光加州的聖喬治(St. George)蒸餾廠,號稱是美國第一座「工藝酒廠」,而當然,如果真要追本溯源,必須將時間巨輪往回推到殖民時代,當時的農家為了多一份糊口的生計,將多餘的農作蒸餾為烈酒。這種毫不浪漫的起源,換到今日居然成了嶄新的包裝方式,新創酒廠紛紛往歷史挖掘,無論是舊的穀物配方、酒譜、非主流的穀物,或甚至添加物如水果乾等,不再侷限在波本威士忌的規範裡,復古等於流行,有一種時間纏結的錯亂感。另一個更大的問題是,就以聖喬治酒廠為例,他們裝出一款名為「非法入侵」(Breaking & Entering)的波本威士忌,並非在自己廠內釀製,而是購自肯塔基州,以蘇格蘭威士忌法規觀之,便是一款獨立裝瓶廠的調和作品而已。
無須菲薄獨立裝瓶廠,他們可以作出極佳的調和,只是這種僅做勾兌調味的烈酒在美國並不罕見,而且同樣掛著「工藝」的名號,多少會讓人不以為然,所以「美國蒸餾協會(ADI)」將工藝烈酒分為兩種,分別給予認證:
一、工藝蒸餾烈酒:經營者必須擁有四分之三以上的獨立股權,烈酒也必須在廠內以認證的蒸餾器生產,並擁有足以反映其特殊性的工藝,每年最大的銷售量不得超過十萬酒度-加侖(約十九萬公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