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崎(Hinch)威士忌的發表會上,品牌大使展示了一張統計圖,顯示到2023年為止,全愛爾蘭(含英屬北愛)營運中的威士忌蒸餾廠一共有50間,若加上興建中的15間以及計畫中的11間,總共有76間蒸餾廠,未來當然可能繼續增加。這種蓬勃發展的情況不禁讓我憶起先前與老友聊起寫作計畫,他力勸我千萬不要寫愛爾蘭,因為「會比美威賣得更慘」(笑)。
根據The Spirit Business的統計,2022年全球最暢銷的威士忌品牌,扣除印度,愛爾蘭的Jameson排名第四(應為第五,次於Johnnie Walker、Jim Beam、Suntory Kakubin和Jack Daniel’s),而去年的出口總值可達1億美金,絕對不可小覷。不過老友的規勸有其道理,盡管威士忌風潮在臺灣席捲十多年,大多數的酒友對於威士忌的定義和製作方式都如數家珍,但都侷限於蘇格蘭,其他國家或種類的威士忌,如愛爾蘭,除了威士忌的名稱"Whiskey"以及三次蒸餾之外,理解似乎有限。事實上,愛爾蘭威士忌法規將"Whiskey/Whisky"並列,也未規定非得要用三次蒸餾不可,因此假如看到二次蒸餾的愛爾蘭"Whisky",千萬不要大驚小怪。
其實愛爾蘭威士忌的定義很簡單:「所有種類的愛爾蘭威士忌都必須在愛爾蘭(包括北愛爾蘭)製作,使用發芽穀物及/或其他全穀物為原料,蒸餾所得的烈酒」,其製作原則和蘇格蘭威士忌大同小異,只有2個明顯差異:1. 糖化時除了使用麥芽之外,也可以添加外源酵素;2. 熟陳在木桶(wooden casks)中至少3年,而非「橡木」桶。
外源酵素可快速有效的把穀物內的澱粉轉化為糖,就我所知,全世界球僅有蘇格蘭因遵循傳統而禁用。至於木桶,大概只有蘇格蘭和美國規定非使用橡木桶不可,因此愛爾蘭威士忌多了許多自由度,也讓愛酒的我們多了許多獵奇目標。
不過當我們拿起一支愛爾蘭威士忌時,必須仔細端詳酒標,因為分類方式和我們熟悉的蘇格蘭威士忌大不相同。根據製作規範(Technical File),愛爾蘭威士忌可依原料和蒸餾方式分成4大類:
1. 壺式蒸餾愛爾蘭威士忌(Pot Still Irish Whiskey):這是最特殊,也是最愛爾蘭的威士忌,須使用30%以上的未發芽大麥以及30%以上的非泥煤麥芽為原料,可添加燕麥、裸麥等其他穀物,但最多只能加入5%。所有的原料經糖化發酵後,利用壺式蒸餾器做二次或三次的批次蒸餾。
2. 麥芽愛爾蘭威士忌(Malt Irish Whiskey):須使用100%的麥芽為原料,並使用壺式蒸餾器做二次或三次的批次蒸餾。
3. 穀物愛爾蘭威士忌(Grain Irish Whiskey):使用玉米、小麥、大麥等穀物以及麥芽為原料,其中麥芽含量須小於30%,利用柱式蒸餾器進行蒸餾。
4. 調和式愛爾蘭威士忌(Blended Irish Whiskey):將上述3種威士忌中的任2種以上進行調和。
我必須特別說明,製作規範並未嚴格限制「壺式蒸餾愛爾蘭威士忌」一定須使用非泥煤麥芽,但是在另一份「驗證計畫(Verification Scheme)」中,卻明確標明non-peated malt,這一點讓我有些疑惑,也許是為了保留解釋空間。至於台灣消費者最熱衷的「單一」呢?如果1~3種威士忌都來自同一間酒廠,那麼便可標上單一,但並非強制,不像蘇格蘭,非得在「單一」和「調和」之中擇一不可。
另外會造成困擾的是,愛爾蘭威士忌時常以「品牌」來行銷,同一間酒廠可能裝出各種不同品牌,酒標上卻找不到酒廠名稱,例如「紅馥知更鳥」及「尊美醇」,我們只看到Redbreast和Jameson,並不知道都產自 Midleton。這種情況對熟悉蘇格蘭威士忌的酒友來說可能難以適應,但仔細想想,雲頂、布萊迪和托本莫瑞不也是如此?此外,使用其他酒廠的原酒自行開發出品牌,在愛爾蘭也十分普遍,因此許多品牌-可能是OB或IB-不僅陌生,也容易混淆,進而形成親近的障礙。
不過在全球威士忌的版圖上,愛爾蘭威士忌可說是歐洲最古老的蒸餾烈酒之一,1405年的《Clonmacnoise誌》便已經出現文字記載,比1494年的《蘇格蘭財務卷》還要早,怪不得敢宣稱蘇格蘭的威士忌技藝承襲自愛爾蘭。雖然從二戰後開始沒落,1970年代幾近滅亡,但從21世紀開始展現大反攻氣勢,是不是值得我們多花一些心思好好的認識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