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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酒會現場.jpg

先談我個人的喜好。身為工程師的我,絕不讓人意外的喜愛精簡、乾淨、清爽的設計,版面言簡意賅的傳達酒廠或酒款特色、理念即可,而且理念毋需太多,1、2個便夠,搭配的色彩或圖案設計也毋需太過繁雜、繽紛,最重要的是,選用的圖案、圖片或訴說的故事必須與酒款、酒廠有一定連結,如果毫不相干,至少也要簡潔而賞心悅目。在這幾個前提下,該提供的資訊最好都能在酒標上展示,沒講清楚或意在言外的意涵,如果需要行銷或業務在一旁闡釋、提醒這一支酒想要表達的是怎樣怎樣,對我來說都覺得多餘了。

Arran新舊版.jpg

以上對於設計癖好的描述主要針對OB酒款,如果對照著看Arran的新舊設計,酒友們應該很容易了解為什麼我會喜愛新包裝。至於市面上琳瑯滿目的IB酒款,雖然我仍以相同的偏好眼光去審視,但由於原酒來源繁多,裝瓶商必須尋找系列性的主題,所以多了許多設計概念。另外今天盛行的社團、酒專及個人包桶,通常具有特殊意義、價值、目的,但爭奇鬥艷的設計方向過於凌亂,我以為切莫「鄭聲亂雅樂」,以致如主持人灯灯所言「酒標說明多過於酒款」,那就是惡紫奪朱了。

但話說回來,我數十年來養成的工程師美感和偏好,在行銷人員眼中根本不值一哂。正如品酒會眾人對我的鞭韃,瓶身、酒標、外盒和廣告等種種設計,最重要目的不是討我喜歡,而是為了讓這支酒在酒專、酒吧林立的數百支酒當中,如鶴立雞群般一眼便被消費者認出、挑中,行銷人員也才有機會鼓起如簧之舌去講述酒標裡的故事,最終讓消費者買單,當然買酒、喝酒的人也多了「酒」餘飯後的談論題材。

所以身為工程師的我只能悶聲喝酒,不過也聽到了幾個有趣的重點,如:

  • 何謂正標、背標?這是從LMDW裝出的Artist系列所衍生的問題。灯灯認為完整的藝術創作屬於裝瓶商的系列概念,擁有豐富的意涵(是什麼?),所以應該是正標,另一張寫滿文字的酒標,只用於說明酒款種種,算是背標。不過這個問題無須爭辯,因為按照法規,酒標正前方必須標示威士忌的種類......(參考附錄),所以正標、背標很容易區分。另外,品酒會眾多酒款中,我最喜愛的酒標設計便是Artist了,有藝術性,也做了詳細的說明。

Artist 8 LMDW.jpg

  • 酒齡越來越重要:審視大酒商的核心酒款,新包裝上的數字被放大許多,顯然酒商一掃過去多年教導消費者「年份、酒齡不重要」所花費的苦心,再度重視起酒齡數字對銷售量的助益。我的小人心態是,當裝不出足夠的有酒齡酒款時,酒齡只好不重要,當威士忌湖逐漸成形之後,酒齡一躍成為重點。
  • 酒瓶重量也很重要:K大提醒我們注意,高齡酒款(如21年)的酒瓶,其瓶底厚度硬是比低齡酒款厚,拿在手中沉甸甸的具有份量,讓消費者產生多花一點錢也值得的尊榮感。行銷針對消費者心理的打擊還真是無孔不入!
  • 如何分辨OB、IB?同樣還是K大的提醒,OB酒款上的酒廠名稱一定非常顯著,讓消費者望一眼就可注意,但IB酒款的酒廠名稱字體一定縮小,用以凸顯裝瓶商。
  • 英國沒有審查酒標的單位:雖然又是K大的說明,但,沒有嗎?所以當我們寄出費盡心力製作的酒標,酒廠或裝瓶商澆一盆冷水的告訴我們不同意使用,都只是自律審核?確實,法規中並沒有事先送審的要求,不過HMRC官員可隨時檢查法規中所要求的一切,包括酒標、包裝、廣告等等,若不符合規範,那麼就有權要求停止銷售並施予處罰,所以對於熟悉法規的酒廠和酒商,當然會依一定的標準來審查設計,另一方面,對於可能傷及酒廠、酒商信譽的酒標設計,打回票也是正常的。不過這一點並不適用於美國,因為美威裝瓶前必須通過Certification/Exemption of Label/Bottle Approvals (COLAs)來確定酒標的合法性。

因為這場品酒會的主題並不是酒,所以未留下任何酒款記錄,不過仍就記憶所及寫下小小心得,或可提供酒友們參考,或只是野人獻曝、不值一哂。

附錄:蘇格蘭威士忌法規(2009)中的酒標規定

1. 酒標正前方必須標示威士忌的「種類」,並從以下5種種類之中擇一標示:單一麥芽、單一穀物、調和麥芽、調和穀物以及調和式。

2. 上述文字必須印在酒標上肉眼可見的位置,每個字都須同樣醒目,且與其它說明文字一樣突出,不過以下字樣不在此限:

  • 獨立標示的"Scotch Whisky" 
  • 酒齡、蒸餾及裝瓶的年份或日期
  • 其它共同構成品牌名稱的文字

3. 威士忌的種類名稱不得被其它文字、圖片覆蓋或打斷,也不能附加其它文字,唯一可用的補充說明只有「產區」,但必須完全在以下5個產區進行蒸餾:高地、低地、斯貝賽、艾雷島和坎貝爾鎮。

4. 有關「產區」有些例外,如:

  • 如果威士忌完全在某個特定區域生產,那麼可以不標示產區,而選擇在酒標中標示該地區,如"Orkney Single Malt Scotch Whisky"。
  • 斯貝賽區屬於高地區域內的特定範圍,因此可選擇標示為斯貝賽區,或是高地區。
  • 2009年9月1日以前(也就是現行法規公佈前)註冊的品牌或公司名稱不在此限,如"HIGHLAND QUEEN Scotch Whisky"或是"Highland Distillers Ltd"。
  • 使用2個以上產區的威士忌來調和製作的調和式威士忌,可將各產區都標示清楚,如"Blend of Highland and Islay malts"。
  • 假如某個穩定的品牌擁有多種不同產區的單一麥芽威士忌,那麼可在酒標內加註產區,例如品牌名稱為"Highland Single Malt Scotch Whisky",瓶中酒液來自艾雷島,便可加上艾雷島產區的標註。

5. 有關蒸餾廠名稱的使用,必須

  • 瓶中酒液必須完全在蒸餾廠釀製蒸餾,才能使用蒸餾廠名稱作為品牌名稱。
  • 故意誤導消費者瓶中酒液產自其它酒廠是不合法的。
  • 利用單一麥芽、單一穀物的名稱來誤導消費者瓶中酒液產自其它酒廠是不合法的。舉Glen Dornoch為例,酒標一切正常,而且底部還標註"Glen Dornoch Distillery Ltd",更讓消費者相信這支酒是產自Glen Dornoch酒廠的單一麥芽威士忌,但蘇格蘭並沒有這間酒廠,只是品牌名稱。

Glen Dornoch.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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