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hibition-1.jpg

1920年1月16日,禁酒令生效的前一天,舊金山的交通被擠爆了,汽車、卡車、貨車和其他所有可使用的交通工具通通壅塞在這個城市,門廊、樓梯和人行道則堆放了裝滿酒瓶的箱子,趕在轉為非法之前運送出去;沙龍、酒店前的人行道上擺放了柳條筐,筐內同樣是一瓶瓶的酒,豎立的牌子上寫著「拋售:每瓶1元」。到了1月17日,老顧客習慣性的坐到酒吧,表情呆滯的盯著眼前的一杯-茶;聯邦官員從沙龍搬出一箱一箱的啤酒,敲破酒瓶把酒倒入排水溝,滿面笑容的請記者拍照;當天晚上,聯邦官員在底特律關閉了兩間酒廠(未來幾年內會變得十分普遍),並向上級報告酒廠意圖賄賂(同樣也是越來越普遍);幾名歹徒敲破芝加哥某間酒吧倉庫的後門,將裡面封存的烈酒全數搬空;而在緬因州與加拿大的邊境,一卡車一卡車的烈酒藏匿在森林中,再以汽車、雪橇、冰船或甚至滑雪板溜過邊境再分送到各地。

這一切是如何發生的?自從一百多年前歐洲移民抵達新大陸以來,這些當年抵抗壓迫、愛好自由者的後裔,為什麼決定放棄好不容易流血爭得的權利?當酒類產業繳納的稅金佔聯邦政府總稅收的40%,政府為何白白放棄如流水般滾滾而來的現金?他們是如何消滅全國第五大產業?又如何在最神聖的憲法中,附加一條條文來限制公民的權利? 

一、節制飲酒運動的初期嘗試

美國與酒無法分開。馬克吐溫於1883年所發表的自傳體遊記《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Life on the Mississippi)中寫道:「最早的文明先鋒從來就不是蒸氣船,不是火車,不是報紙,不是主日學校(Sabbath-school),也不是傳道者--永遠都是威士忌」,而跟隨烈酒足跡往西部拓荒的是窮困的移民、商販、賭徒、亡命之徒和攔路強盜,緊跟在後的則是律師和殯葬業者。馬克吐溫的觀察雖然誇張,但具體而微的描繪了美國社會底層的酗酒行為,直接、間接的導致家庭暴力和政治腐敗,也因此美國的禁酒聲浪,絕不是從20世紀才開始,早在波本威士忌可能還未廣為人知的1826年,便出現「美國節制飲酒」團體(The American Temperance Society , ATS),到了1835年,加入ATS的人數已經擴增到150萬,其中又以女性佔了大半。

以虔誠的新教徒-主要為衛斯理教徒(Methodists)-為首的禁慾主義者不斷鼓吹,被稱為「乾涸十字軍」(dry crusade)的禁酒運動逐漸盛行,19世紀中更擴大到諸如與腐敗的政治相關聯的私人俱樂部、沙龍等場所,也因此獲得部份成就。緬因州開了第一槍,在1851年立法通過了後世所稱的「緬因法」(Maine Laws),禁止製作、販賣烈酒。這個法案影響所及,在1855年前總共有12個州跟進,但是卻讓勞工階級和移民者大為不滿,所以在1856年廢除,而後便進入南北戰爭,整個禁酒運動嘎然而止。

WCTU.jpg

戰後的「乾涸十字軍」死灰復燃,聲量最大的團體包括成立於1869年的「禁酒黨」(Prohibition Party)以及1873年的「婦女基督節制飲酒聯盟」(Woman's Christian Temperance Union, WCTU),其中WCTU著力尤深。這些家庭婦女受夠了丈夫喝酒後的暴力行為,希望能教育女性同胞一起反抗,而第二任主席法蘭西斯韋勒(Frances Willard)更訂定組織的目標為「聯合各教派的婦女並教育年輕人以形成公共情感,通過神聖恩典的力量改變那些被酒精奴役的人,並立法將酒店從街道上移除」。雖然當時的婦女沒有投票權,不過WCTU依循著「盡力而為」(Do Everything)的原則,呼籲將節制飲酒納入公共政策,並與推動獄政改革和勞動法等進步法案相互連結。

經過這些禁酒團體的倡議,堪薩斯州在1881年成為內戰過後第一個立法禁止販售酒精飲料的地區,文獻紀錄顯示總共超過30人次因觸法而被捕、罰款和監禁。凱利內遜(Carrie Nation)的丈夫是個酒精成癮患者,她對酒類產業簡直深惡痛絕,以她為首的激進婦女團體拿著禁令四處強制執行,他們成群結隊的走進沙龍、大聲斥責顧客、並拿出斧頭棍棒砸爛酒瓶。雖然這種激烈的抗爭手段較為少見,不過其他團體也齊聚在沙龍外,以較溫和的唱歌、祈禱方式來勸導顧客,懇求沙龍老闆停售酒類。其他各州,尤其是南方州,或是州內的部分郡縣,同樣也頒布禁令。

Women crusader.jpg

為什麼沙龍(saloon)成為抗爭的焦點?由於南北戰爭之後,美國逐步邁入工業化社會,藍領、白領階級普遍增多,街道上的沙龍便成為男性往返於工作和家庭之間最受歡迎的社交場所。看準了這些消費族群,酒商積極在各地展店成立沙龍,因此沙龍往往與特定的酒商綁在一起,並時常提供免費午餐,這類餐點通常是培根等重鹹的醃製食物,顧客吃了之後難免口渴,口渴的話就必須購買飲料。由於沙龍的氾濫,男性在返家前習慣先去喝一杯,回到家後,工作上的不快隨酒意上湧,動輒對家中妻小飽以老拳,怪不得家庭婦女對沙龍這等飲酒場所充滿敵意。來自這些敵意的政治影響力逐漸擴大,1893年成立的「反沙龍聯盟」(Anti-Saloon League, ASL)取代了「禁酒黨」和WCTU,成為最具行動力的禁酒組織,至於後兩者則將禁酒議題擴大到其他社會改革層面,如婦女的選舉權等等。

支持禁酒的主要成員是由虔誠的新教教徒所組成,包括衛理公會、北浸信會、南方浸信會、新長老會、公理會、貴格會、基督門徒和路德派等,其他活躍的組織還包括婦女教會聯合會、婦女節制十字軍(Women's Temperance Crusade)和科學節制教育機構(Department of Scientific Temperance Instruction)。這些團體不僅認為飲酒是一種罪惡,更認為勾引人飲酒欲望的沙龍是政治腐敗的淵藪。即便是支持飲酒的紐約,也存在積極提倡禁令的團體,尤其是一些有錢的實業企業,因為禁止飲酒能讓勞工少喝酒、多生產,同時也避免工作時犯錯。至於其他產業,如茶商和汽水製造商,由於禁酒可提升產品的銷量,所以普遍支持。在這些支持聲浪中,少數反對聲音顯得微弱,如聖公會教徒和羅馬天主教徒認為政府應先釐清所謂的道德問題後,再談飲酒責任,而德國路德教會更以為這是針對德裔移民的歧視,以及對德國傳統啤酒文化的破壞。至於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烈酒商,由於專注在解決特殊法案,並未正視全美興起的禁酒聲音。

在眾多支持禁令的個人和團體中,來自俄亥俄州的韋恩惠勒(Wayne Wheeler)特別值得關注,事實上,禁酒令最終能夠落實為憲法修正案,必須歸功於惠勒。

二、禁酒令舵手:韋恩惠勒

Wayne_Wheeler.jpg

惠勒於1869年出生在俄亥俄州Youngstown小鎮鄰近的一個農場,童年時曾因一個酒醉的工人不小心拿乾草叉刺傷他的腿,從此種下對酒精根深蒂固的厭惡。長大後的惠勒身材並不高大,戴著一副眼鏡、留著整齊的小鬍子,當他在1920年代權力達到巔峰時,穿著整齊西裝的外表看起來仍只像是一個保險公司的職員,而不是如同好戰的敵手對他的形容「如傀儡操弄人」的可怕男人。

惠勒在1893年於俄亥俄州一座公理會教堂裡獲得啟蒙,當時他正聽取霍華德拉塞爾(Howard H. Russell)有關節制飲酒的講座,這位牧師就在不久前剛成立了「反沙龍聯盟,ASL」組織。聽完演講,惠勒心中潛藏的熱情大爆發,隨後便與ASL簽約,成為首批全職僱員之一,並且在未來成為全國最有效率的政治壓力團體。事實上,「壓力團體」(pressure group)這個名詞是由惠勒所創,當他剛剛開始ASL的事業時,如同前面所敘述,全美已經存在許多節制飲酒運動的信徒,但缺乏有效率的領導,WCTU和「禁酒黨」雖然成員眾多、組織龐大,但由於將心思發散到其他社會改革議題,因而弱化了在禁酒議題的領導能力,唯有ASL只針對一件事感興趣:將酒精從美國人的日常生活中趕出去!

ASL.jpg

為了完成這個艱鉅的使命,他們設定的短期目標是促使每個州立法禁止製造、銷售酒精,採取的方法不再針對沙龍,而是集中精力去影響地方政治人物,選舉時全力護送支持禁酒法的議員當選,同時也盡全力擋下反禁酒法的參選人,簡單說,ASL的策略便是讓政治權力重新分配,而惠勒便是他們的急先鋒。受到ASL組織利他主義和理想主義感動的惠勒,騎著腳踏車從一個城鎮到另一個城鎮,造訪各地的教堂以招募更多的支持者,等他在1898年取得法律學位並接掌俄亥俄州ASL的法律事務之後,更代表聯盟發起許多法律爭訟,四處演講,發動並組織各項請願和示威活動。當ASL將他們所反對的70名俄亥俄州在位議員(幾乎佔整個議會成員的一半)全數擊敗後,除了有效控制了立法機構,也直接將禁不禁酒的選擇權放在選民手中。

當時的州長梅朗赫里克(Myron Herrick)並不完全買單,衡量立法機構不同版本的建議案之後,他說服委員進行部份修改,讓法案較為公平可行。只是ASL無法接受,當赫里克在1905選舉年簽署了法案,怒不可抑的惠勒決定直接挑戰赫里克,除了在全州贊助300多場抗議集會,並動員教會的支持者把赫里克扣上支持酒類利益的大帽子。惠勒在投票前收到一份啤酒協會寄給赫里克的密信副本,敦促協會成員提供物質支援,惠勒隨即印刷了數千份信件副本寄給各地的教堂。這一場選舉創下俄亥俄州州長選舉最高的投票率,赫里克的政治生涯從此結束,「經此一役」立下大功的惠勒吹噓:「再也沒有任何政黨膽敢忽視教會的道德力量」。

ASL一州一州將「水龍頭」關掉的策略相當有效,如喬治亞州(1907)、密西西比州和北卡羅萊納州(1908)、田納西州(1910)、西維吉尼亞州(1912)等相繼乾涸。到了1913年,兩件重大事件讓ASL組織改旗易幟,決定採用新的戰略。首先,原本塔夫總統同意一項將酒精飲料進口到禁酒州的法案,但是國會以246對95的大幅比例否決了塔夫總統的決定,顯示禁酒聲浪已深入政府高層;其次,酒精稅收原本佔聯邦政府總稅收的40%,但憲法第16條修正案授權國家開始徵收所得稅,讓聯邦政府的施政擺脫酒精遊說團體的羈絆。就是因為這兩件大事件,ASL眼見機不可失,重新擬訂策略將目標鎖定憲法修正案,發動「下一步也是最後一步」的攻擊。

ASL-1.jpg

惠勒為主攻擊手,ASL花了3年工夫,將他從俄亥俄州送到華盛頓特區,而在這3年期間,惠勒成為ASL的最高領導階層,往來穿梭在俄亥俄州和特區的辦公室之間,展示無與倫比的戰略頭腦和遊說魅力,報紙把他稱為「參議員乞求於前的霸凌者」,所以當他終於踏上國會舞台時,早已掌握嫻熟的斡旋技巧。不過憲法修正案的門檻極高,必須在國會的每個委員會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以及在36個州中超過半數同意。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惠勒採用操作弱勢團體的策略,因為他觀察到,假若選票上的選擇只是簡單的「是」或「否」,將無法讓弱勢團體發揮功能,但如果可藉由議題將候選人區分為敵我,那麼這些弱勢團體就可能在小選區中擁有決定力量。有哪些弱勢團體可以收編利用?最佳解答是:婦女!

還記得早期倡議節制飲酒的婦女團體WCTU嗎?他們同時積極爭取婦女選舉權,卻也因此分散了力量。此外,著名的女權運動領袖蘇珊安東尼(Susan B. Anthony),她與伊莉莎白斯坦頓(Elizabeth C. Stanton)在1850年代便創立了第一個婦女禁酒組織(Women's State Temperance Society),歷經半個世紀的奮鬥後,她告訴ASL「反對沙龍聯盟成功的唯一希望,便是將投票權交給女性」,這一點,ASL的名義領袖貝克(Purley A. Baker) 同意,他在1911年宣稱婦女的選舉權是酒類既得利益者的「解毒劑」。

當然,婦女團體不是ASL的唯一聯盟,惠勒為了達成讓美國乾涸的目的而容納了許多叫人不以為然的盟友。他們早先與西方民粹主義(Western populists)合作,確保所得稅修正案的通過,另外在南方州與種族主義者站在一起,因為後者最大的夢靨便是一手拿著酒瓶、一手拿著選票的黑人。除此以外,其他禁酒團體也紛紛放下對立情結而尋求合作:福音派神職人員因信仰而支持禁酒,且由於醉酒給貧民帶來毀滅性的影響,因此與社會改革者簽署協議;3K黨Ku Klux Klan的反酒情結源自對產製酒精的移民族群的深層仇恨,因而與「世界產業工人」(Industrial Workers of the World, IWW)組織握手言和,而IWW認為酒精是一種資本主義武器,讓勞動階級陷入昏迷而不自知。

阿拉巴馬州的代表里奇蒙霍布森(Richmond Hobson) 於1914年向眾議院提出「霍布森決議」(Hobson resolution),禁止在美國生產、銷售、運輸和進口任何酒類飲料,從條文來看,正是憲法第18條修正案的前身。經過上述結盟乾涸部隊的努力,表決時獲得半數以上眾議員的支持,雖然未超過三分之二多數,卻已取得灘頭堡的勝利,接下來阿肯薩斯和南卡羅來納州(1915)宣布禁酒,風頭逐漸轉向,讓原本有些搖擺不定的政治人物紛紛倒戈。1916年的大選等同決戰,ASL派出大量公關人員及講師全國巡迴演講,等到選舉日當天,「我們知道已經贏了,」惠勒在十年後回憶這一場戰役,聯盟「已經為國會候選人制定了一個前所未有的掩護炮火」,全國每一個州的反對聲音都被打敗,密西根、蒙大拿、南達科他、內布拉斯加和猶他州等幾個北方州直接投票禁酒,另外23個州剛當選的國會議員也遞交禁酒提案,風吹草偃下,就只差臨門一腳。

三、臨門一腳

在國會宣誓就職後不久,德克薩斯州的參議員莫里斯薛帕德(Morris Sheppard)便提出了後續將成為憲法第18條修正案的提案。薛帕德畢業於耶魯大學,研究莎士比亞,進入參議院之後成為進步領導人物之一,認為酒精對窮人和未受過教育者最為危險,可惜這個提案在國會參眾兩院末被表決通過,惠勒因而轉向大多數政治人物認為更為艱難的方式:贏得全國四分之三個州的支持,也就是至少36個州。

36_State_dry.jpg

令許多人驚訝的是,這項簽署以驚人的速度出現,最終獲得45個州的支持(除紐澤西、康涅狄格和羅德島州之外,但紐澤西州也在禁酒令實施後的1922年通過),遠遠超過36個州的門檻,除了展現ASL多年來龐大的組織動員力量和選票的掌握之外,1913年通過實施的所得稅法讓修正案在財政上可行,女權主義者所推動的社會改革又具有政治合理性,但真正的臨門一腳與政治無關-或是說與美國的政治無關,而是第一次世界大戰。

ASL如何利用第一次世界大戰來實現其終極目標?答案是為數眾多的德裔美人。在1910年的人口普查中,超過900萬的受訪者將德語作為他們的第一語言,這個比例相當高,佔了全美人口數的10%。當1914年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時,由於戰場位在歐陸,美國政府採中立立場,而美國大眾也普遍容忍德國移民對德國的支持。但是當美國在1915年對德宣戰後,民眾不再支持德國移民的態度,而且開始仇視德裔啤酒商,認為這些釀酒商暗中顛覆盟軍。前威斯康辛州副州長約翰斯特蘭奇(John Strange)在1918年2月的演講中,為這種仇視和恐懼做了個簡要總結:「我們在大西洋彼岸有德國敵人,國家內部也有,我們最危險、最奸巧的德國敵人,便是居住在我們國家中的Pabst,Schlitz,Blatz和Miller(德國普遍姓氏)」。

德裔美人由於與啤酒產業關係深厚,一直以來便是反對禁酒的一方,其中成立在1901年的「全國德美聯盟」(National German-American Alliance, NGAA),主要的力氣都在反對禁酒令,因此在一片反德聲浪,參議院介入對NGAA展開調查。不過在調查結果尚未公佈前,德國移民已經被視為人民公敵,除了14個州禁止在學校教授德語之外,愛荷華州直接宣布在公開場合使用德語為違法,波士頓地區更禁止公開演奏貝多芬的音樂,而著名的德國泡菜只能被改稱為「自由捲心菜」(liberty cabbage),激進盲目的民眾連德國品種臘腸犬(dachshunds)也不放過,許多報紙都刊登臘腸犬被槍殺或被石頭砸死的消息。至於國會的初步調查結果顯示,NGAA的資金大部分來自大啤酒商,且啤酒產業正秘密在幾個城市收購主要報紙媒體,因此喝啤酒也成為不愛國的象徵。

WW1.jpg

除了針對德裔的種種惡行之外,糧食的限制也造成重大影響。戰爭期間歐陸各國的穀物生產下降,必須仰賴大西洋彼岸的美國和加拿大供應,因此美國在1917年8月制定「食品和燃料管制法」(Food and Fuel Control Act),禁止使用任何穀物來生產蒸餾烈酒;1917年12月總統簽署了另一項公報,禁止啤酒商製造超過2.75%酒精度的啤酒,軍營四周為禁酒區,另外根據「選擇性服務法」(Selective Service Act),禁止販賣酒類給穿著制服的軍人。這些作為的實施時間雖然已經接近一次世界大戰的尾聲,但是從後知後覺的觀點來看,卻是為禁酒做準備,因為即使是停戰後的1918年11月,仍為儲存穀物而通過臨時性的「戰爭禁酒法」(Wartime Prohibition Act),禁止銷售超過1.28%的酒類飲料,這個法令在1919年7月1日生效後被稱為「乾涸優先法」(Thirsty-First)。

從以上的態勢來看,全美禁酒的民心向背已經十分清楚,因此參眾兩院於1917年12月18日提出了第18條修正案,聽證會也在1918年9月27日展開。等到內布拉斯加州於1919年1月16日以96票對0票壓倒性的通過了禁酒提案,全美的禁酒州已達36個,正式超過48個州中的三分之二門檻,憲法修正案於焉成立,並於隔年的1月17日生效。

以下是乾涸州的正式批准日,按時間先後順序排列,最終僅有康涅狄格和羅德島州抵死不從:

同意禁酒州.jpg

第十八條修正案因受到明尼蘇達州眾議員,也是國會司法委員會主席Andrew Volstead 的強烈支持,因此又稱Volstead法案,最主要的條文為:

1. 在本條款核准一年後,禁止在美國及其管轄的所有領土內製造、銷售、運輸、進口或出口酒精類飲料。(After one year from the ratification of this article the manufacture, sale, or transportation of intoxicating liquors within, the importation thereof into, or the exportation thereof from the United States and all the territory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for beverage purposes is hereby prohibited.)

2. 國會和州政府有權通過適當的立法來執行本條款。(The Congress and the several States shall have concurrent power to enforce this article by appropriate legislation.)

3. 國會提交本法條予各州政府之日起七年內,州立法機構必須依憲法規定批准本法條為憲法修正案,否則本法條無效。(This article shall be inoperative unless it shall have been ratified as an amendment to the Constitution by the legislatures of the several States, as provided in the Constitution, within seven years from the date of the submission hereof to the States by the Congress.)

四、你為什麼沒感覺?

讀到這裡的讀者應該會感覺奇怪,那些威士忌巨頭們,無論泰勒上校或是布朗福曼,不是號稱政商關係良好、動輒可遊說國會通過自己想要的法案嗎?為什麼在這一場禁酒戰役中居然無聲無息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呢?確實,這些烈酒大佬似乎末梢神經麻痺了,不僅反應遲鈍,出擊的力道也非常軟弱。當禁酒聲浪已經達到沛然莫不可禦的1910年,喬治布朗-「老佛斯特」品牌的創造者-才以個人名義出版了一本《聖經否認禁酒》('The Holy Bible Repudiates "Prohibition"')的小冊子,在這本小冊的第104頁,布朗列舉了所有《聖經》中有關葡萄酒和飲酒的章節,並加上自己的詮釋,指出適量飲酒是一件上帝的恩寵,而且他還觀察到在《聖經》裡,吃豬肉比飲酒更罪不可赦,所以,為什麼不禁食豬肉?

「禁酒」從頭到尾都不受大眾歡迎,終究美國是一個超級嗜酒的國家,但作為一場運動,從前面章節可得知,透過嚴密的組織、堅定的決心、單一目標和政治計算,居然化不可能為可能,應該是所有烈酒商始料所未及的。便以喬治布朗自費出版的小冊子來講,禁酒團體發行的刊物和動員的媒體何止千千萬萬,那本小冊根本如滄海之一粟,幾乎掀不起一絲波瀾。

German.jpg

但最主要的原因還是烈酒商們內鬥內行、外鬥外行,彼此間的商業競爭從「鍍金年代」開始便一路纏鬥,直到1909年塔夫總統公告了威士忌的定義方告止歇,無暇他顧下錯過了第一時間的反擊。除此之外,烈酒商與啤酒商在面臨外敵時也出現問題,在南北戰爭之後,為酒稅問題原本齊心協力的一起奮鬥,但節制飲酒運動逐便轉變為禁酒運動之後,彼此的合作關係開始分裂。對啤酒業者而言,他們自認生產的飲料酒精度較低,所以只需要「節制」即可,無須被禁,美國最大的啤酒釀造公司Anheuser-Busch創辦人之一阿道夫布希(Adolphus Busch)便揚言烈酒是「最糟糕也是最廉價的調和物」,相對的,啤酒則是「輕淡且健康的飲品」。布希最終死於肝硬化,顯然他這番話對禁酒團體毫無說服力。

絕大多數的烈酒商對禁酒運動都嗤之以鼻,他們認為既然最大宗的聯邦稅收來自酒稅,政府絕不可能放諸水流,所以一方面有恃無恐,一方面掉以輕心的不去管因烈酒衍生的許多社會問題。沒想到聯邦政府在1913年通過所得稅法後,一舉擺脫酒稅的羈絆,另一方面,WCTU或ASL之所以拿沙龍為抗爭對象,就是因為沙龍不僅與賭博、毒品、性交易脫離不了關係,背後的黑道和暴力更是層出不窮,根本就是都市毒瘤。這一點酒商也心知肚明,由於外界觀感不佳,部分烈酒商刻意隱藏起來,不打名號不做品牌,甚至某肯塔基的酒商在1911年寫信給國會,建議為了改良形象,蒸餾者願意提供資金作為改革學校教育、稅務以及公共工程建設之用。這些建議確實可發揮正面助益,卻和喬治布朗的那本小冊子一樣,晚來了10年,禁酒運動早已席捲全美、勢不可擋。
 

arrow
arrow

    Dav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