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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裸麥、玉米及其他穀物為原料的威士忌,做為農業副產品的經濟價值高,但因只能在農作物過剩的情況下製作,生產量小,只流行在墾荒區,至於人口較為稠密、殖民較早的東岸一帶,最受歡迎的烈酒不是威士忌,而是蘭姆酒。

蘭姆酒於十七世紀末,約在1680年以後才進入新大陸。當時在新英格蘭地區造船產業開始興盛,某些航運業者與英屬圭亞那(Guiana)達成貿易協定,開始進口以甘蔗汁為原料的蘭姆酒。但很快的,這些嗅覺敏銳的商人發現,與其進口蘭姆酒,不如進口糖蜜(molasses)原料來自行製作獲利更大,因此同樣的船運回來的不再是蘭姆酒,而是一船一船來自法屬西印度群島的糖蜜。所謂糖蜜,其實是製糖業的剩餘物質,甘蔗汁濃縮將糖結晶分離之後,剩下的棕黑色黏稠液體便是糖蜜,一般並無用處,但由於含糖量仍高,只需調入適當的水勾兌,同樣可以發酵蒸餾製酒,不需要像穀物或水果酒般煮熟或榨汁,也不必處理蒸餾後的渣料,因此從原料到製作都非常經濟。

以糖蜜製作的蘭姆酒夠烈、夠好,更重要的是夠便宜。新大陸生產的蘭姆酒約4便士/夸脱(1 pence=0.01英鎊,1 quart=1/4加侖=1.14公升,英制1加侖=4.546公升),而進口的蘭姆酒約6便士/夸脱,因此蒸餾廠不斷的在臨海地區興建。根據文獻紀錄,到1750年麻塞諸塞州共有63座蒸餾廠,半數集中在波士頓,而羅德島的新港也有30座蒸餾廠。統計當時新大陸的人口約150萬人,全年消耗的酒—以蘭姆酒為主—約1200萬加侖,也就是約5455萬公升,平均起來不分男女老少每人每年喝掉約36公升的酒。這數字有多大?若以台灣2300萬的人口來換算,每年將喝掉約8.4億公升的酒,假設酒精度40%,便相當於3.36億公升的純酒精,遠超過蘇格蘭全年麥芽威士忌的生產量,非常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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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姆酒之三角貿易

蘭姆酒發展出惡名昭彰的三角貿易關係:新英格蘭的蘭姆酒運送到非洲去交換黑奴,黑奴賣到法屬西印度群島去生產糖和糖蜜,糖蜜又被運回新英格蘭去製作蘭姆酒。每年往來的船隻近1000艘,蘭姆酒和糖蜜的交易量佔據了進口總額的20%,成為當時最大的產業。雖說蘭姆酒只屬於平民百姓而難登大雅,上流階級繼續追隨著大西洋彼岸的流行,以進口的葡萄酒、白蘭地或馬德拉酒為主,但蘭姆酒的獲利實在太豐厚了,英國政府終於眼紅,因此國會在1733年祭出了「糖蜜稅法(Molasses Act)」,規定運往殖民地的蘭姆酒或糖蜜,除了英屬西印度群島(牙買加及巴巴多斯)所生產較貴的產品是免稅之外,禁止法屬、荷屬西印度群島的產品進入,或必須課以重稅(蘭姆酒為9便士/加侖,糖蜜為6便士/加侖)。

後代歷史學家視「糖蜜稅法」為愚蠢之至,既收不到稅,又種下了獨立戰爭的火苗,因為此法一出,不僅損及商賈的利益,也影響平民的小確幸,群情激憤下,根本無人理睬,在往後的30年間繼續進口蘭姆酒和糖蜜,也繼續不繳稅。相隔著大西洋,大英帝國無力掌控,只好在1764年修正公布「食糖稅法(Sugar Act)」,將糖蜜的稅額減半,但擴大稅基,納入包括殖民地進出口的食糖、咖啡、織物等商品,1765年再度修正為「印花稅法(Stamp Act)」,直接對所有的印刷品課稅。這種修正後的稅制越發的嚴苛,對殖民者來說不啻火上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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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士頓茶葉黨事件

十八世紀中期的殖民地,無論經濟、文化或政治都逐漸成熟,雖然仍然信奉英王喬治三世,但並不自認為次等公民。至於英國政府一步步的加強海外稅賦,主要是因為英法七年戰爭在1763年結束後,為了鞏固領土和平衡財政,國會力主採高壓手段。北美殖民者在國會並無代表而無法發聲,當然大大不滿,高舉「無代表,不納稅」的口號。「印花稅法」在1765年被迫廢除,但隔年又針對殖民地急需的玻璃、紙張、茶、糖等商品開徵高額關稅,終於在1770年3月引發著名的「波士頓慘案」,5名波士頓居民死亡,殖民地中斷與英國的貿易往來,英國國會讓步,在4月時通過除了茶稅之外,其餘商品的關稅全部取消。但1774年12月又發生「波士頓茶黨事件」,茶葉黨人假扮印第安人,將英國貨輪上的342箱茶葉全部倒入海中;英國國會大怒,馬上通過一系列的「不可容忍法案」(又稱「強制法案」),殖民者也立即組織第一屆大陸會議(Continental Congress)來回應,雙方劍拔弩張,戰火一觸即發。

為了消弭戰爭迫近的緊張氣氛,暫時先回頭看看當時酒的銷售通路。殖民時期當然不會有酒類專賣店,也沒有酒吧,但正如好萊塢西部片裡所看到情景,隨著拓荒者往南、往西移動,小小的集散聚落在各地成形,而為了往來旅客打尖歇腳,簡單的食堂(ordinaries)也跟著在這些小聚落成立,再慢慢擴大為客棧旅館(taverns & inns)。這種小客棧在舊大陸的英國、法國、荷蘭、西班牙都十分普遍,但到了新大陸則增加一項功能:賣酒,各種酒類,包括啤酒、西打、白蘭地、威士忌等等,都在附設的交誼廳販賣,其中又以蘭姆酒為最大宗。西部片裡一進入酒館便招手來杯烈酒一飲而盡,而後拔槍相峙、子彈亂飛的場面只是戲劇效果,但隨著客棧旅館往拓荒地移動,酒類也跟著銷往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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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啟美國獨立戰爭之列星頓(Lexington)戰役

小客棧酒館匯聚了各地旅客,形成了情報交換中心,各種馬路消息都在觥籌交錯間流動:農業收成、社會經濟、政治事件等等,和我們今日的「喝咖啡、聊是非」的情形並無差別。想像一下,當殖民地與英國對峙情況愈演愈烈,酒館裡面的討論氣氛不斷的拔高,主戰主和或許所在多有,獨立的想法也許反覆爭論,也或許引起小型鬥毆,但戰爭已經不是會不會發生,而是什麼時候發生的事了。1775年4月19日在麻塞諸塞州的列星頓(Lexington),一小群民兵(Minuteman)風聞英軍將開拔到當地去襲擊軍械庫,聚集在Buckman's客棧內等待英軍。當英軍迫近,要求他們立即繳械疏散,民兵不從,英軍突然開火,猝不及防下民兵死傷十多人,隨後開火反擊,美國獨立戰爭於焉爆發。

客棧在戰爭中也發揮其功能,譬如「自由之子(Sons of Liberty)」的總部便位在紐約的Montagne's客棧,同樣在紐約的「警備會(Vigilance Committee)」是在Fraunce's客棧決定攻擊英軍的船艦,喬治華盛頓於戰爭勝利後的1783年,也在相同的客棧內辭去美國大陸軍總司令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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